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发布人:刘红芳  发布时间:2023-06-30   动态浏览次数:1269

   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我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报到要求

   1.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8:30;

   2.面试候考地点:东华理工大学广兰校区第四教学楼420教室;

   3.报到要求:参加结构化面试的应聘者应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达面试候考室,7:30未到的应聘者按弃权处理。

三、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心理健康等。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四、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聘用的辅导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学校编制备案制管理。

3.聘用的辅导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8年。

五、有关要求

1.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期间,对当天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实行封闭管理。应聘者的通讯工具和个人物品应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通讯工具(含电子手环、智能穿戴等)进入考场或拒不上交的,视同作弊处理。

3.面试时,应聘者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配饰等。应聘者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签字确认个人成绩后,须立即离开考场大楼,不得返回候考室、备课室,违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97201

电子邮箱:dhlgrsc@ecut.edu.cn

 

 

 

东华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30日 

附件: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人员)名单.pdf